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在福州召开
2016年3月31至4月1日,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福州联合召开了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一年来我省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的经验和成效,深化了新形势下对食品安全和社会共治工作的新认识,明确了下阶段创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工作要求。
省局黄玲副局长指出,过去一年多来,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进展良好,成效显著。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县(市、区)坚持因地制宜,在强化政府主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媒体和消费者的宣传监督等方面开展了深入的探索,实现了既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她强调,要进一步深刻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的定位。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对我省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持续深化、是贯彻落实“四有两责”的有效载体、是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转变监管方式和提升监管效能的有效途径。她指出,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要继续以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为载体,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完成六项重点工作,即落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各方责任、创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机制、构建食品质量动态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处置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公共教育、发动社会组织及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二是抓好分布实施的三个阶段,即创建准备、创建实施、验收总结;三是注重方式方法,要坚持强化监管共治协同、强化因地制宜、强化党政同责、强化社会参与。
会上,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了下阶段要加快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和推广,要求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示范县(市、区)要持续巩固成果,第二批10个县(市、区)要开好局、起好步;两批试点创建示范县(市、区)要协作推进、互相促进、共同提升,切实起到标杆示范作用;2017年,要逐步在全省推广工作经验,推进建设我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领导及处室负责人,全省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2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试点创建县(市、区)政府、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