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2名男子飞车抢劫金项链 获刑两年半罚金1万元

02.05.2017  23:20

  原标题:飞车抢匪落网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日讯 在泰宁街头,俩男子驾驶一辆摩托车在街上飞奔,寻找作案目标,趁行人不备抢夺黄金项链,逃之夭夭。

  近日,泰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陈某义、徐某芳涉嫌抢夺罪,分别获得有期徒刑2年5个月和2年6个月,并均被处罚金10000元。

   本性不改 密谋抢劫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话用在陈某义身上是再贴切不过。2010年12月,陈某义因犯抢劫罪、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直到2014年5月才刑满释放。

  然而,出狱后,陈某义并没有打算找一份正当工作,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而是又把发财的梦想寄托在“重操旧业”上。

  一日,陈某义漫无目的地在泰宁街上游荡。其间,他发现不少群众都有配戴项链,有金有银,价值不一。经过仔细观察,他发现不少人防备心里较弱,有机可乘。很快,他就有了“思路”:“如果能够抢到一些项链拿去转卖,那我不就发财了?

  说干就干,不久后陈某义找到好朋友徐某芳。而徐某芳2010年5月因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出狱后也一直无所事事,见陈某义介绍“发财”的计划,想都没想便愉快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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