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财政补助金是假,诈骗是真!
16.06.2014 19:24
本文来源: 法院
在诈骗实施过程中,被告人黄某建、黄某木负责提供准备诈骗使用的手机、电话卡、被害人资料、诈骗话术、银行卡等材料,具体由被告人黄某建负责冒充XX教育厅的王主任接听被害人的电话,被告人黄某木负责提供被害人资料、手机等。其余被告人负责冒充XX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给被害人,以“完成义务教育可获得财政补助金”为由,骗取被害人信任后,指引被害人到银行转账,通过混乱被害人的转账操作秩序,将被害人银行卡中的钱转入被告人黄某建等人指定的专门用于接收诈骗款项的银行账户中。领财政补助金是假,诈骗是真!短短一个月时间,这个犯罪团伙就成功诈骗人民币54086元。2013年7月4日,该诈骗团伙在漳平市菁城街道祥和小区某出租屋内被漳平市公安局抓获。
法官提醒:当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诈骗犯罪手法层出不穷,犯罪分子往往善于抓住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广大群众应提高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轻信别人,避免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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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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