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举办学习贯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

22.03.2017  19:05

 

为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纪律和要求,指导全校中层干部认真、如实、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提高填报工作质量,3月20日下午,我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培训会议在行政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李天奇主持,全校中层干部参加了培训。

会上,校党委组织部负责人首先传达了全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专题培训精神,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行了文件解读,围绕两项法规在填报对象、报告内容、抽查核实、结果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介绍,并通报了我校干部近年来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原因,就今年学校中层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培训会上,组织部工作人员还运用PPT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每项填报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为全校中层干部印发了《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注意事项》,以及两项法规文件。

校纪委办负责人在会上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对公办高校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并就做好自查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校党委副书记李天奇就如何做好2016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李副书记指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纯净政治生态环境的一把利器,要认真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深入领会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师的试金石。李副书记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督促指导工作。李副书记强调全体中层干部要在思想上切实提高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做好填报工作,确保填报的内容规范、准确、完整。(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