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商务局开展预防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专项行动

04.12.2015  13:29
莆田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在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制定了《莆田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管理──预防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预防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专项行动。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未成年人远离酒精的宣传教育,同时加强对酒类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创文”工作重点的县、区酒类流通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莆田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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