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建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18.06.2014  09:28

  东南快报讯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国家有关部委即将出台的22项配套政策措施和我省实际,提出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方案。

  主要包括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健全管理制度,严格依法监督;建立协作机制,统筹环境治理;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等9个部分,共54条具体政策和措施。

  其中在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面,要求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外,各设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炉窑,到2015年,基本淘汰燃煤炉窑集中区和工业园区内燃煤炉窑。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重点行业颗粒物达标排放。逐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

  此外,省环保厅昨日通报了今年以来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地环保部门按照“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要求,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出台并实施“无绿标车”限行措施。截至2014年5月31日,全省累计核发环保标志69万多份。福州市先后2次扩大限行区域,限行区域面积由2.38平方公里扩大到17.48平方公里。

  (东南快报记者 陈雪芳 通讯员 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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