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顾卫兵副检察长在泉州基层开展调研
5月12日14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卫兵率林检处有关人员先后到泉州德化、南安等地调研。泉州市检察院欧秀珠检察长一道进行了调研。
在德化县检察院,顾卫兵副检察工重点调研指导了林业检察工作。他强调,我省正在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检察机关要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中找准位置,主动作为。在新的形势下,面临新的任务和问题,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调研,积极应对:一是以往林业检察职能限于与林业有关的案件和问题,职能偏窄、功能弱化,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要以各地更名“林业检察科”为“生态资源科”为契机,科学合理界定职能和受案范围,整合办案资源,发挥专门机构统一办案、统一监督的优势;二是随着职能和受案范围的扩展,会涉及到破坏生态资源的一些新罪名新类型案件,相关部门和干警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生态资源环保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国家政策的学习把握,提高办案水平和监督能力;三是要加强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比如近年来一些地方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较突出,要在加强源头打击的同时,开展区域协作,有效查办跨地区、区县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等流通环节的犯罪案件;四是规范鉴定的问题,一些地方涉林案件的鉴定仍由当地林业部门的技术人员作出,而不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不符合新刑诉法的要求。对此,要重视鉴定的规范化,积极协调当地森林公安、林业行政部门加以解决。五是要积极参与林区社会管理创新和综合治理题,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对出现的林权纠纷要积极调处,对办案中发现的部门管理上的漏洞要建议整改,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在南安市检察院,顾卫兵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公诉、未检、林检等工作情况汇报,认为该院各项工作有数量、有质量、有拓展、有创新。同时,顾卫兵副检察长对下一步提出要求:一要推进检务公开。探索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取得公信。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证据审查、认定,强化非法证据排除,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制,实现由粗放型向精细化办案模式的转变。三要合理安排办案人员。不断充实办案队伍,合理界定人均办案数,合理分配案件,始终把案件质量摆在第一位。四要强化联系沟通。针对林业检察科更名为生态资源检察科而面临的职能拓宽问题,要及时与环保、国土、海洋渔业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联系机制,积极开展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