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建好“三支队伍” 打赢防汛战役

17.05.2016  12:18

  本报讯 “我们有机器,处理几处塌方不算什么,天灾面前,大家都应该伸一把手。”14日,谈到前几天清理顺昌县大干镇国道塌方的事,挖掘机操作员张师傅谦虚地摆摆手表示,小事而已,不值一提。

  8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316国道大干镇区一高边坡路段大面积溜方,沿线双向车辆受堵。县防汛指挥部调来就近的挖掘机。半个多小时后,土方被清理,交通顺利恢复。

  据了解,在这次洪水到来之前,顺昌县针对以往洪灾点多面广、相关部门应付不及等客观情况,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县武装部、交运局、公路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配合,对全县单位和个人所有的挖掘机、切割机、冲锋舟等防汛防灾机械设备和相关人员进行摸底造册,明确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设备类型数量及驾驶人员等详细信息,并将指挥权授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全县组织挖掘机70台,按就近原则分成6组,配备相关人员111人;组织切割机6台,配备相关人员30人;组织冲锋舟4艘,配备相关人员40人。

  根据过去应急抢险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力量不足、调度困难等问题,顺昌县建立应急抢险队伍体系,并且明确这三支应急抢险队伍的责任,建立了完善的运行调度机制。在防汛防灾期间,所有应急抢险设备和人员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配,人员设备外出需提前请假报备。挖掘机业主或企业法人接到抢险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机车,4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抢险应急的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能吃苦耐劳的人员,能够尽全力完成抢险任务。在抢险期间被调度征用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费用,按平时市场价的150%-200%予以补偿。凡不服从调度、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工不出力的挖掘机业主或企业法人,今后不得参与政府投资性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此次洪灾中,顺昌县出动挖掘机等机械约360台次,清除土方20多万方,清除障碍13处。 (吴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