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各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23.06.2015 13:59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端午节前夕,顺昌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一起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顺昌县食品公司经理应运兴,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9月兼任顺昌县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期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挥霍浪费公款11939元。顺昌县纪委给予应运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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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6.2015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