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检察院批捕首例网络赌博案嫌疑人

05.06.2014  21:47

    福建检察网6月5日讯(陈志民 钟红娜 张燕萍) 经营瓷砖店的姜某,不安分守己却利用互联网进行“百家乐”赌博牟取暴利。6月5日,顺昌县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对犯罪嫌疑人姜某批准逮捕,这也是该院批捕的首例网络赌博案嫌疑人。
    现年30岁的姜某几年前在顺昌埔上镇大布村向一村民租了一间店铺经营瓷砖。不知什么时候,在当地乡村兴起了“百家乐”网络赌博,姜某从中看到了“商机”。2014年2月,姜某在自己的店铺摆上电脑,接上互联网,开通网络赌博平台,并坐庄收取赌客的赌注、兑现输赢钱款,从2014年2月2日至4月29日,姜某共接受参赌人员赌资数额累计达数十万元,从中渔利数额累计达3.2万余元。
    经群众举报,4月30日姜某被警方抓获。据姜某交代,其赌博网站的网址、账户和密码都是从一个叫陈某平(在逃)的人处要来的,账户和密码每个星期都要更换一次,每次都是陈某平用手机短信发送过来。真正的庄家是陈某平,自己只不过是帮助“看场”从中抽头渔利,陈某平会定期与自己结算,赢的钱自己从中按比例抽成,输钱则不抽头。赌客基本上都是本村村民是,每次投注参赌基本上是输多赢少,他们中有的人参赌是因为一时好奇,结果是一下子就输四、五千元,有的人赌输了头脑发热,妄图翻本,继续下注,结果越赌越输,往往不长时间就会输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