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检察院开展法律沙龙活动

29.05.2014  17:19

 

 

福建检察网5月29日讯(陈志民 黄丽萍 陆菁菁)5月28日,顺昌县检察院举办首期法律沙龙活动,以一起模拟案例被告人的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诈骗罪”,10名青年干警充分阐述各自的观点,并展开激烈交锋。

为了使本期的法律沙龙活动取得成效,该院于5月20日就在内网上发布了预告,并公布了案例,10名青年干警积极报名踊跃参加,并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当天大家探讨交流的案例是第四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所使用的一起案例:被害人王志强受雇为他人牧羊。某日,李小武开一辆卡车至王志强牧羊的地方(位于荒山野地,四周无人烟),对王志强说:“你家主人把羊(共计29只)已经全部卖给我了,让我用车拉走。”王志强不信,让李小武叫主人来当面说明。李小武又说:“那我们把羊装上车,带你一同去找你主人问个清楚。”王志强未反对。于是,李小武将羊全部装上车,让王志强站在后车厢上。  李小武发动卡车急速向前驶去。卡车行驶500米后,王志强发现不是去主人家的路,于是大声喊叫让李小武停车,但李小武长时间置之不理,继续开车前行。情急之下,王志强探出身子伸手欲拍驾驶室车门时,遇有卡车颠簸,掉到车外地上(李小武不知),身体受重伤。

从结果上看,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的重伤,又因吴志强摔下车,其当场截取财物的行为,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权也侵犯了人身权的法益,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客观构成。” “你说李小武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那么他占有这群羊的时间是从何时开始起算的……”对李小武的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诈骗罪”,10名干警根据运用法理知识,旁征引博,各自阐明论点、论据,并在主持人、该院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黄丽萍的引导下时不时互相提问、互相辩论,激烈交锋,气氛十分热烈。
   “李小武的行为理论上是诈骗未遂,实际上是抢劫既遂,应定抢劫罪。”反贪局干警小朱原本所学专业是计算机,去年通过努力刚通过了司法考试,一得知开展法律沙龙活动,他很是兴奋,立马报名参加。他的“新颖”观点刚一亮出来,引来大家的一片笑声,弄得小朱一时有点不好意思。应邀担任点评的该院副检察长黄旭华却表示出极大兴趣,鼓励他继续说下去。随着小朱入情入理的分析,最后大家不由自主给予了掌声。

本案例其实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你怎么用所掌握的法理去分析。”黄旭华在作点评时说。对于当天10位青年干警的表现,黄旭华给予较高的评价,认为大家都是科班出身,理论功底很扎实,都能够运用所掌握法理充分说理论证自己的观点。作为一名多次在各级比赛中获奖的资深优秀公诉人,黄旭华对他们的评价是“长江后浪推前浪”,由衷地赞叹。当然,对于年青干警的不足之处,黄旭华也一一予以指出,并给出了宝贵的建议。

      法律沙龙活动,是该院为培养公诉人职业能力,而采取的诸多举措之一,同时也是该院干警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据黄丽萍介绍,该院今后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沙龙活动,主要内容是对公诉业务、时下热点问题及典型案例组织干警进行分析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