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时代发展,推进移风易俗

28.11.2017  19:2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的变化昭示着我国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更加富足。然而,在我国农村的一些地区,一些乡风习俗不但没有与时俱进,反而与时代脱节,婚丧嫁娶中存在的铺张浪费、形式繁琐、封建迷信、低俗不堪等陈规陋习,已然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顽瘴痼疾,严重制约着美丽乡村的建设发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要抓手。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需要通过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以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民间文艺等为载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家风家训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紧密结合起来,推送主流声音,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充分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在转变群众观念上下功夫,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倡导随礼不就餐,树立新型人情观;倡导文明和谐,树立新型生活观。提高宣传教育实效,注重收集、发掘、整理党员干部和群众移风易俗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对他们的事迹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移风易俗真正入脑、入耳、入心。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需要依靠制度优势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革除农村陋习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建立起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修订《村规民约》,把移风易俗工作写入《村规民约》,在充分尊重传统民俗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婚丧事简办承诺书”等制度,组织村(居)民签订,增强其道德约束力,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变成全体村民的共同遵循。由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居)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按照统一标准、流程和仪式,帮助群众全程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形成政府领导、群众参与、社会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引导大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需要通过发挥榜样作用抓好党内“关键少数”。俗话说:“组看组、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党员干部怎么做,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于培育和引领淳朴的民风乡风具有极其重要的标杆作用。要紧紧抓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加强对其在参与和办理“红白事”中的管理与监督,发挥其在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嫁娶、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带头与示范作用。党员干部和公职要高度重视自身的行为举止,带头落实移风易俗,把“八项规定”变成自觉行动,通过涵养崇清尚俭、不慕虚荣的党风政风来带动社会风气转向。

  移风易俗、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推进移风易俗,用新习俗代替旧习俗,就是要坚持辩证吸收,汲取传统文化包括传统风俗中符合时代特点和要求的部分,深入挖掘和阐发其崇尚文明、倡导节俭、弘扬科学的时代价值,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表达形式,激活其生命力,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涵江区委文明办 孙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