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十项目有序推进 泉州首部实体法已完成一审
有的完成一审,有的将征求意见,有的在起草中
本报记者 陈林森 王朝晖 游怡冰 吴宗宝
去年11月底,经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确定,作为泉州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的首批10个立法项目,依照立法程序下达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起草。转眼半年时间过去,立法项目起草进展如何?近日,本报记者兵分多路为读者带来了最新进展。
首部实体法已完成一审
《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头戏,也是泉州市的首部实体法,4月底已正式进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目前,正在根据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保质保量进入二审环节。
由市文广新局负责起草的该条例(草案)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制定,吸收了我市“海丝”史迹保护实践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探索,对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尤其是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名录管理和申报评定、“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概念的引入等,将从法制上进一步保障和推进我市“海丝”史迹保护,促进文化引领,服务我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建设。
一批项目近期征求意见
除了本报昨日报道的《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和《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近期将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外,《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泉州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泉州市老字号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等3个项目本月或近期也将向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据介绍,《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将两江保护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有利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保护工作,有效约束群众污染行为发生,同时减少行政成本、财政投入和环境执法压力。
《泉州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将着力解决停车场管理职责不清、停车位供应不足、私自占用挪用停车场、停车场收费不规范、停车场智能化建设落后等问题,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体系。
《泉州市老字号保护和促进条例》拟通过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泉州老字号的保护与促进工作,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民族文化和独特技艺的老字号加快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目前该《条例》已形成初稿,正在实地调研企业收集意见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部分项目尚在起草当中
另据了解,《泉州市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泉州市市区内沟河管理条例(草案)》、《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泉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等立法项目尚在前期调研或起草当中。负责起草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正加紧推进,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