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PPP项目专项债券指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正式印发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PPP项目专项债券,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PPP项目建设。现阶段将重点支持能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医疗、养老等13个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
发改委介绍,PPP项目专项债券是由PPP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PPP形式开展项目建设、运营的企业债券,可用于PPP项目建设、运营,或偿还用于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包括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在内的13个领域成为现阶段的支持重点。
据了解,发行专项债券的PPP项目要求已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和实施方案审查程序,并且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收入和现金流。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同时规定,项目收益优先用于偿还债券本息,来源于政府付费和财政补贴的项目收益应按规定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
对于信用等级良好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主体,可适当放宽发行要求。包括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以项目收益债券形式申请发行的PPP项目专项债券,可不设置差额补偿机制等。
业内专家表示,PPP项目专项债券的发行形式既可以是普通企业债券,也可以是项目收益债券。特别是后者,可以不受社会资本方自身条件的限制,更多关注PPP项目未来现金流。而支持重点领域投资项目建设,既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赋予企业债券的重要使命之一,也是企业债券区别于其它公司信用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鲜明特点之一,能够更有效地打通投资融资渠道。
某投资机构负责人表示,PPP项目专项债券的推出有助于促进PPP项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同时可以推进PPP项目融资渠道的多元化,改变以往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的融资格局,逐步降低融资成本,并衍生出科学的资金成本形成机制,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