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只保留7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

19.06.2014  11:11
      从江西省教育厅了解到,该省教育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目前,全厅行政审批事项只保留7项,公文发文、会议以及检查、评比、考核、表彰同比分别减少30%、48%和91%,学校能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

  按照“该放的放掉、该管的管好”和“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江西省教育厅对全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清查,经多次反复、多方协调,最后只保留了7项,分别是: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权限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审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内公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的审批、高等学校修业年限调整的审批和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