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出台4项措施整治渣土运输乱象

15.01.2017  23:02

  渣土运输乱象专项整治风暴仍在持续,13日,市城管委及中心城区市容局共查处渣土运输违法案件4起,案件数量进一步下降。为深化整治成效,市城管委出台4项措施,从源头到路面有效打击渣土运输违法行为。

  一是机关和渣土运输执法单位取消春节前的双休日,全员投入整治工作;二是在路面打击的同时,启动源头治理工作,计划在3天内完成全市在建工地和渣土消纳场所的普查工作,为下一步精准执法提供情报依据;三是与全市各家渣土运输企业签订安全运输和规范运营承诺书,倡导行业自律;四是通知各保洁公司加大一线环卫工人举报力度。

  13日全市整治行动情况如下。

  市城管委及中心城区市容局共查处渣土违法案件4起,其中:市城管支队查处未净车出场2起(中建海峡公司奥体新天地花园工地、名筑建工集团福湾路奥体新天地花园G16地块工地),晋安区查处轻型货车运输装修垃圾2起(闽AKJ298、闽A3C709)。鼓楼区、台江区未发现渣土运输违法行为。

  市建委安全站共检查17个项目,正常项目9个,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8个。地铁站共检查5个项目,正常项目1个,发现存在问题项目4个。

  市交警支队组织各城区大队出动246名民警257名交通警辅人员,在城区共查处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4起,其中闯禁行15起、未贴反光标识17起、非法改装10起、乱停车20起、放大号牌不清晰7起、滴洒漏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3起(统计车型为重、中、轻型自卸货车)。

  其他县(市)区和福州高新区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13日,一辆渣土车运输工程沙土未遮盖,在闽清潭口桥头发生遗洒情况,闽清县联合执法大队和交警大队现场开罚单,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运输教育,发放《致全县渣土运输企业和渣土从业人员及项目业主的一封信》,并责令驾驶员当场整改,遮盖好沙土后方可上路运输。

  截至当天上午,闽清县联合执法大队和交警大队共查纠渣土车22辆,立案31起。其中滴洒漏行为20起,未贴反光条9起,超载1起,当日结案1起,处以罚款1500元并扣6分。

  另外,福州高新区执法局联合上街交警大队查处载重车辆各类违法行为10起(其中放大号牌不清晰5起、非法改装5起);长乐市城建监察大队出动渣土办执法人员及协管人员13人,立案查处轻型自卸货车滴洒漏违法行为2起;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查处未经核准重型自卸车擅自运输行为2起、未按时间路线轻型自卸货车运输行为2起;永泰县市容监察大队查处超限超载、运输滴洒漏违规案件4起(3起重型货车、1起轻型货车);罗源县查处无资质运输行为1起。

  马尾区、福清市、连江县未发现渣土运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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