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简政放权3827项 将权力清单放到群众视线里
新华网福州12月31日电(记者 张志滨)经3个多月努力,福建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梳理工作顺利完成。31日,记者从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文简称“福建审改办”)获悉,经审核梳理,省政府49个部门减少行政权力3827项,精简率为48.6%,共保留4049项行政权力,省级公共服务事项共保留688项。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有效途径。”福建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福建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完成清理,确保了每项权力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以便老百姓在办理各事项时有章可循。
早在8月26日,福建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工作。此后,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则通过清权、减权和晒权“三部曲”,顺利完成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清理工作。
清权:摸清各部门的“权力家底”
“通过清权,摸清了各部门的权力家底,改变了对部门职责管理比较原则的情况。”福建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清权进一步明晰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权力界限。
据介绍,此次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理,先由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文件,对部门“三定”规定所确定的职责进行逐条细化,一一列出权力项目、类别、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福建审改办再组织力量对部门所提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清理过程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注重依法依规进行确认。
新华网记者发现,福建审改办逐项梳理的项目共有11类,包含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奖励和其他权力等。“这样有利于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减权:减少行政权力3827项
“减权是简政放权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政府权力清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包括取消、转移、下放、整合等。”福建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清理调整,减少行政权力3827项,精简率为48.6%。
据了解,在具体的“减权”过程中,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以及虽有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权力,予以取消;对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等行政权力,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下放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推动部门下放;对工作内容相同相似或属于行使行政权力前后环节的,予以整合。
福建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补充介绍称,“减权”还在行政权力的行使方面进行制度创新,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省级部门行使,以及因需要相应的技术手段、市县没有条件行使外,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市县政府部门行使,省级部门主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但是,属于重大事项、特殊情形的,省级仍可直接办理。”
晒权:将权力清单放到群众视线里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经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各项权力的事项、设定依据、类别、实施主体等,将在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政务网上对社会公布,将权力清单放到群众视线里,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政府。
“今后,各部门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其他行政权力。”该负责人表示,在梳理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同时,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提供相关服务或政府有责任提供服务。
据悉,福建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共保留省政府各部门4049项行政权力,其中,保留省级直接行使1682项,实行属地管理2367项。具体为:行政审批310项、行政确认106项、行政处罚2740项、行政强制145项、行政征收33项、行政征用9项、行政裁决11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监督检查414项、行政奖励22项、其他权力25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