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批7项“双自联动”改革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

01.12.2018  09:13

  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我省的两项重大改革使命。日前,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自创办和省自贸办联合印发《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第一批可复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的通知》,在全省、自创区和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第一批7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迈出我省推动“双自联动”政策叠加的第一步,加快实现自创区与自贸区优惠政策的深度叠加和改革创新功能的有机融合,形成“1 1>2”的放大效应。

  据介绍,福厦泉国家自创区和中国(福建)自贸区获批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做出批示,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双自联动”发展。省科技厅和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和各片区紧紧抓住自创区、自贸试验区两大战略机遇,强化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构建现代创新体系、现代开放体系,建立联动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释放“双区叠加”效应,持续增强转型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首批创新政策是在厦门市自创区与自贸试验区大胆改革创新、着力先行先试的基础上,遴选出的改革创新举措。根据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推广区域条件等,分为在全省、自创区和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两类。其中:构建重点产业全链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立“信贷保险基金”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和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等4项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改革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制度、支持重点产业创新职称评审机制和推动海外离岸孵化器试点等3项在自创区和自贸试验区进行复制推广。

  这些创新举措立足区域优势,围绕“双自联动”进行了有益探索,体现福建特色,取得良好成效,部分创新举措为全国首创,具有重要的复制推广价值。

  改革出入境特殊物品审批制度,提升了出入境特殊物品口岸通行效率,已惠及厦门市、自贸试验区、自创区所有进出口业务的生物医药企业及80%以上的进出口特殊物品。支持重点产业创新职称评审机制,开展航空维修产业职称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探索试行“便捷高效”的受理评审模式、“业绩加能力”的人才评价标准和“市场化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有效推动人才职称评审改革工作对重点发展产业的精准化服务。推动海外离岸孵化器试点,建设省内首个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促进高端人才和资源聚集。

  构建重点产业全链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采用“共同建设 共同运营共享收益”的运作模式,集聚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立“信贷 保险基金”科技金融产品体系,设立全国首支财政性科技股权直投基金——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获批成立全国第2家科技保险支公司,设立全国保险业首家政府与险企共建的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也是全国自贸试验区首家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针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权质押贷款服务,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机制。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记者 李珂)

   附: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第一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