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起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

20.07.2015  14:10

  本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根据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决定对新完成原产地标准磋商的3项香港原产商品和4项澳门原产商品,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零关税。        据悉,3项香港原产商品包括三氯甲烷、化妆棉和助听器;4项澳门原产商品包括离心通风机,加工热饮料或烹煮、加热食品用的机器设备,其他工业用除尘器,其他气体的过滤、净化机器及装置。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