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漏水关楼下啥事” 天台开裂要修该谁出钱

11.06.2014  17:22

  海峡都市报讯 原以为买顶楼,可养点花草,去天台散步也方便,但家住福州晋安区桂山路桂山公寓1号楼顶层的劳女士现在却非常后悔当初的决定——自己搭了个棚子解决了天台漏水的烦恼,现在棚子影响了景观,被要求重建,费用怎么解决,让她头疼不已。

  前日,记者来到劳女士家中,发现其家里多处墙壁都出现了黑斑,主卧天花板的石灰则掉落了一大片。“这些都是天台漏水造成的。”劳女士说,大约3年前,天台开裂,频繁往家里漏水,物业说房子过了保修期,漏水也不属于他们服务范畴。找人修补了多次效果也不好,不得已,她只好花近两万元建了个棚子,将雨水引到下水道去,漏水问题这才得以解决。

  可几天前,城管部门通知她,由于棚子太高,影响了景观,要么拆除,要么降低高度。拆是不行的,但重建又得花钱,选择只有后者,但一拆一建,又得花几万元钱。

  她想动用公维金,物业又说没办法。

  对此,小区物业江主任表示,小区没有业委会,要提取公维金,要有物业、社区、街道和区房管部门共同盖章的小区未成立业委会的情况说明,还要这栋楼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领取公维金的签名。前者相对容易实现,但业主签名几乎没人同意。“顶楼漏水关我们楼下什么事,为什么要动用公维金?”居民李先生说,既然当初买在顶楼,就应该想到漏水的可能性,也应该自己承担这笔费用。陈女士也认为,公维金是大家的,怎么能用到一户人家去。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天台属于小区公摊部分,如果能证明不是人为故意损坏,就应该动用公维金。作为楼下的业主,也有义务配合物业签字,共同将资金支取出来。“如果楼下业主不愿配合,只能走司法途径,先垫钱将天台修好,然后起诉楼下业主,让大家共同分摊。

  (海峡都市报记者 廖庆升 关铭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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