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 编制申报保护利用经费达20亿元
记者从4日召开的2017年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上获悉,上半年,福建省文物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大力实施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已编制申报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经费高达20亿元。同时,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被列为下半年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
为加大文物保护利用,今年以来,福建省安排了文物保护维修资金1700万元。同时,加快实施全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总结《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经验,积极推动全省红色文化文物保护法制化建设;龙岩市编制的《龙岩市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通过了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据悉,今年下半年,福建省将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力度。其中,积极争取中央的政策支持和财政倾斜,特别是对福建省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长征主题革命旧址、古田会议旧址群保护等项目给予倾斜。
同时,推广三明市经验,指导革命文物较多的市进行革命文物立法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省级革命文物保护立法工作。加强对革命文物的研究阐释,充分发挥革命旧址遗址、革命纪念建筑、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教育作用。
建设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完善革命纪念馆藏革命文物普查建档制度。同时将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继续实施国保省保集中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做好特色小镇的文物保护工作。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做好启动第八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工作。
另外,为推进文物合理利用,福建省将加强主题筹划,推出一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展览,加强文教结合,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搭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平台。创新文物资源利用模式,培育以博物馆和文保单位为载体的体验旅游、研学旅游、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