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馆店员上错面后打伤顾客 面馆判赔2万元

23.09.2014  08:16

到面馆吃饭,要一大碗却给上了一小碗,顾客李某气愤地将烩面倒掉,结果被面馆一伙计打伤。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判决该面馆赔偿李某19742.63元。

李某诉称,2013年8月19日晚,他到北京市豫大碗烩面餐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豫大碗)就餐。在该店设置在路边的桌旁坐下后,李某点了一份大碗烩面,并付了账。不想,店员上来的却是一份小碗烩面。李某问店员是否上错了,对方态度很不好,坚持不给换餐。李某很生气,就把面倒在马路边。该店员见状回身拎起一把木质长凳,将李某打倒,并对其拳打脚踢。李某被打后赴医院就诊,直到同年9月10日才出院。

事后李某与豫大碗多次协商赔偿,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诉请法院判令豫大碗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39825.47元。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豫大碗员工在工作期间将顾客打伤,豫大碗应承担侵权责任。参照李某的伤情,法院酌情判处豫大碗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共19742.63元。(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