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面试模特被动员做模卡 未提供工作机会

25.01.2016  09:28

  福州新闻网1月25日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吴隽 林洛羽)“原本想赚点零花钱,没想到钱没赚到,先赔了1000元。”日前,大学生小陈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称,自己找了一家摄影公司兼职礼仪小姐的工作,被对方以“办模卡”名义收取1000元,多日过去,公司未给她提供任何工作机会。

   大学生:

  去面试被动员交钱做模卡

  福州人小陈是某高校大一学生、校礼仪队成员,19日在58同城网上看到一家名为“福州新天地摄影”的公司在招聘兼职礼仪小姐和模特,便联系该公司。

  第二天下午,小陈被通知前往面试。在小陈填完资料并对着摄像机做了自我介绍后,一名面试官问她是否愿意参加第二天的礼仪活动,工作3个小时,有200元酬劳。小陈欣然答应。

  “这个时候他突然问我有没有模卡,还说没有模卡客户就不知道我的潜质。”小陈告诉记者,随后面试官不断夸赞她形象好,并强调模卡的重要性,自己听得晕乎了,便在面试官建议下在店内进行拍摄。此时对方提出要交1000元拍摄费,并拿出一份“委托拍摄确认书”让她签。

  之后,小陈询问兼职具体情况,并屡次联系该公司,对方却以“先问问待遇”“要帮你提高身价”等理由含糊回答。

  “他们说7天内会给我安排工作,但至今没提供给我兼职机会,我怀疑自己被骗了。”小陈懊恼地说。

  记者发现,小陈所签署的“委托拍摄确认书”内明确规定了甲方新天地摄影公司拥有乙方相片一年使用权,甲方仅作为“提供兼职平台”,除负责造型、拍摄外,确认书内未提及甲方如何提供兼职机会。

   新天地摄影:

  应聘者自愿签约拍摄

  日前,记者找到新天地摄影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小陈所签的“委托拍摄确认书”确系公司的合约。“这个只是拍摄服务合约,和兼职是两个概念。”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签这份“委托拍摄确认书”的顾客都是自愿的,公司会把这些照片提供给正在寻找礼仪小姐或模特的公司。如果顾客后期未拿到作品,可以找公司沟通。但这份合约与公司招兼职并没有关系。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本月工商部门曾接到类似反映,来公司查过公司证件及材料,其中包括这封“委托拍摄确认书”,但工商部门并未提出异议。

   律师:

  涉嫌以招兼职为名实行销售

  “这份‘委托拍摄确认书’是重复使用的,所以应当被定性为格式条款,但这份格式条款有明显问题。” 亚嘉律师事务所孙文峰律师告诉记者,首先是未对权利义务部分加粗;其次,合约内容排除了乙方主要权利,也就是对于肖像权的独家使用权,而确认书未对己方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我认为这份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孙文峰表示,若把这份合同解释为消费者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摄影服务,那么双方对于摄影服务的细节并没有作出约定,这属于对合同主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

  “另外从合同来看,兼职内容没有明确约定,也属于未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同样可以解除本合同。”孙文峰建议,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该公司以招兼职为名实行欺骗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