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什么治理“苍蝇式腐败”
中秋月圆,人情满满。即将又到中秋时,据北京市纪委通报,去年中秋节前,北京一家街区的清洁服务中心经理用公款购买了30盒月饼,作为节礼发放给“本单位管理人员”,当然,少不了自己的一份。基层纪检部门发现后,给予这位经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中秋节前,各级纪委将公款买月饼列为“不正之风”严加整治。据说,往年机关门口络绎不绝赠送月饼的景象因此而绝迹。“打老虎”、“灭苍蝇”之外,从月饼做起,以细致入微的作风“抓作风”令人称道。
月饼虽小,背后隐藏着“苍蝇式腐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近日通报147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涉及公款购买月饼、违规使用公车、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福利、收送节礼、接受宴请等,几乎都与“人情”有关。
查阅纪委通报,可以看到:在天津,滨海新区一名村主任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内蒙古,通辽一名村党支部书记同样因为办儿子婚宴受到警告处分;辽宁纪委通报的6起违纪案件中,3起举办“升学宴”,2起是“大办婚丧喜庆”,1起操办“满月宴”。而且,受到处理的干部大多都是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由此看到,基层干部就生活在百姓中间,村民家里举办“婚丧喜庆”活动,他们会“随礼”,等到自家碰到事情,自然而然宴请亲朋。问题是,这些干部掌握了一些权力,谁也搞不清给他们“随礼”的,有多少是出于人情交往,多少又是借机“行贿”。从近年查办的贪腐案件来看,利用春节、中秋、端午等传统节日行贿受贿的,并不鲜见。而恰恰因为基层干部身处百姓之中,他们利用“人情往来”大肆敛财最容易激起民愤,“贪官离得太远,眼前苍蝇扑脸”的感觉,引起了更多百姓的共鸣。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如今,对于一些基层干部来说,已经异化成“当官不去谋福利,民主测评过不了”,有的官员千方百计“为职工谋福利”。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使用课题经费中的差旅费变相公款旅游,负责人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样,吉林油田总医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利用展销会之际赴港澳旅游,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吉林省白山市规划局浑江分局副局长以参观考察为名公款旅游,被免职处理,清退违纪款。黑龙江省方正县物价监督管理局局长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受处理的干部中,违规使用公车占相当比重。山西大同市矿区法院副院长违规借用执行案件当事人交通工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忻州市保德县公安局一名主任科员公车私用、驾车肇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吕梁市兴县一名工商所长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因此,改变“苍蝇扑脸”状况,除了强调纪律约束之外,还要破除入乡随俗、礼尚往来、人情世故的潜规则。避免受到处理是“抓倒霉”的心理,吹起风清气正、自律廉洁的从政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