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改增纳税人首个申报期从6月20日延长至27日

23.06.2016  12:22

  福州日报6月23日讯(记者 欧阳进权)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首个申报期的到来,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非营改增纳税人6月纳税申报期从20日延长至27日。也就是说,不管是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还是其他非营改增纳税人,本月纳税申报期均为6月1日至27日。

  在此次营改增中,我市增加了98个办税服务窗口,开辟7个新办税场所。在各个办税厅设立营改增申报服务团队,负责纳税申报辅导和预审,并签字负责,力争一次申报成功。另外解决了纳税人反映的发票领用份数限制、“三证合一”后续工作等难题,让纳税人少跑大厅,方便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