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绿标车”限行 交警部门现场执法
03.11.2015 11:50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莆田网讯 为扩大对无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的限行范围,进一步提高莆田市大气环境质量,自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将限行区域扩展到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和仙游县的主城区。11月2日下午,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和莆田市公安局联合执法,在城区东园路、文献路等主要干道对过往车辆进行张贴“绿色环保标志”情况抽查,并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摩托车除外)驶入禁行道路的,予以相关处罚。
下午4点许,在城厢区东园路中段,车主林先生因为没有张贴“绿色环保标志”被城厢区交警一中队的民警拦下。该中队民警宋晓峰在对车主进行相关证件检查、询问后得知,该车主有办理“绿色环保标志”,就是没有张贴。现场,民警立马要求林先生将标志贴好,并予以警告。
宋晓峰介绍,今天是“非绿标车”扩大限行的第二天,下午在该路段经过半小时的检查后发现,绝大多数车主是办理了“绿色环保标志”却没有张贴出来。对于这样的行为,交警部门今天是采取勒令车主当场粘贴,并没有罚款扣分。而如果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办理此标志的,则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黄标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予以处罚。但在今后的执法当中,对于没有张贴标志的也要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及时把已经办理好的“绿色环保标志”张贴在车窗玻璃的明显位置,以备检查;没有办理好该标志的车主,要抓紧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本网记者 曾琳琳)
交警执法现场检查相关证件。
车主现场张贴“绿色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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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5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