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者遇查沉船逃跑 “三无”船被没收拆解

18.12.2015  14:20

  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雷翔宇)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自制采砂船舶、改装采砂机具等方法,疯狂盗采闽江河砂,给闽江河道生态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市水政监察队伍24小时值班,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近日,水政监察大队凌晨巡查发现,闽江一水域有一艘铜质非法采砂船舶,即开展整治打击非法采砂船舶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多人、执法艇3艘。非法采砂船上的不法分子发现执法艇后企图逃跑,水政监察大队迅速调集2艘执法艇合围堵截,非法采砂船在黑暗中加大油门冲滩逃跑,并打开预先设置的闸门放水沉船,不法分子逃离现场。

  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艇将非法采砂船拖至浅滩处置,直到第二天早上8时才将非法采砂船舶拖移到扣押船舶置留区。

  市水利局执法人员介绍,不法分子偷盗采砂往往发生在夜间,执法过程中甚至采取放水沉船的手段逃避执法,给水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根据《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他们将对利用“三无”船舶非法采砂的一律予以没收并拆解,杜绝“三无”采砂船舶回流到不法分子手中。

   □案例点睛

  《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河道采砂的,应当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但公民个人自采自用少量砂石的除外。

  《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河道采砂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数量、作业方式和作业时间进行。

  《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或者在禁采范围内采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违法采砂船舶和违法采砂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采砂船舶和违法采砂机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