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警示:非法采伐红豆杉 三嫌疑人被逮捕

21.05.2014  18:10
  福建检察网5月20日讯(吴卫兵 廖永忠)近日,永定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依法批准逮捕了非法采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的许某昌、许某祥、黄某宏等3名犯罪嫌疑人。 2013年12月6日晚,犯罪嫌疑人许某昌、许某祥、黄某宏在未告知砍伐、运载何种树木的情况下,雇请8人携带油锯、锄头和矿灯等工具,到陈东乡岩太村竹园头山场偷伐三株红豆杉并装车运送到高陂镇。 经鉴定,被砍伐的三株树木为天然生长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计立木蓄积4.3521立方米,经济价值215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