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占用土地 福州长乐多名村官被查

18.07.2015  10:09

           

  东快讯(记者吴静)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长乐市纪委查处2起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土地问题。

  2009年10月至2012年3月,长乐市江田镇克明村委会,擅自出售村集体土地12294平方米,收取土地基础设施配套费712680元入村财务账,时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陈云彬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报账员陈仁坦负有责任。陈云彬、陈仁坦被开除党籍。

  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时任长乐市玉田镇长青村党支部书记陈丽明、村委会主任刘国涛,参与本村村民未经审批搭建厂房,非法占用耕地560平方米。陈丽明、刘国涛被处留党察看二年。

  又讯(记者吴静)日前,莆田市城厢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据悉,原城厢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教导员黄一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蔡某某18000元超市购物卡,以及春节红包30000元。2015年5月26日区纪委决定对黄一辉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