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网购气枪 男子领刑3年

05.11.2015  10:12
  10月26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网购气压枪案件,以被告人林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时,没收随案移送的气压枪2支、钢珠弹157颗。

  2014年3、4月份,被告人与QQ户名为大排长的气枪卖家商议好价格和气枪种类后,通过淘宝网分别以400元和350元向卖家购买了2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2014年7月1日,被告人被泰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同日,从被告人住处扣押到气压枪2支、钢珠弹157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2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系初犯,购买的枪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为此,给予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