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客运站点存在七八年 部门:属历史遗留问题

16.05.2016  18:47

  新华社福州5月4日电题:执法细节看“四风”——清理非法客运站点亲历记

  新华社记者沈汝发

  在福州下辖的福清市龙江路六鑫商务酒店楼下,有一个非法客运站点,一家客运企业的运输车辆长期盘踞在此发车。

  4月18日,记者在六鑫商务酒店楼下看到,多辆放着福清到福州火车站的营运牌的中巴车在此发车。旅客乘车没有经过任何安检措施,车辆出站也没有检查,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运输车辆要做到无关人员、无关车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三不进站”和客车超载、驾驶员资格不符等“六不出站”规定。

  记者以拍照和拍摄视频的方式将现场记录下来,将其反映到福清市交通局。该局运管和执法大队有关负责同志均证实,该场所没有任何客运站经营资质,属非法客运站点,并表示要进行清理。

  根据《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营许可证。

  在记者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几天后,当地群众反映,该非法客运站点仍然照常运营。

  5月1日,记者到现场回访看到,许多车辆还是在六鑫商务酒店楼下发车。随后,记者拨打福清市交通局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回复称他们只负责出租车违规行为。记者又多次拨打该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和分管运管的局领导手机,均无人接听,发送反映短信,也都没有回复。

  5月2日,福清市交通局分管执法大队的局领导称,这种情况应该是运管部门先去规范,规范不了,再移交给执法大队处罚。而该局运管部门负责人则表示,不进站上下客应属于执法大队查处。

  据福清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该非法客运站点已存在有七八年时间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了解到,针对干部“为官不为”的现象,福州市此前已制订了专项制度加以整肃。纪委部门将对推诿扯皮、庸懒散拖、效率低下等30种情形下的“为官不为”干部实行严厉的“下课问责”,以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