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法院: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 十五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29.07.2014  10:27
  本报龙岩7月28日电 今天上午,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邱某华等15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七八月份以来,被告人丘某文伙同邱某华、卢某斌在位于永定县坎市镇坎市街卢某斌的山场上提炼麻黄素。其中,由被告人丘某文负责教授、指挥工人实施提炼麻黄素活动,被告人邱某华负责管理工人和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被告人卢某斌负责提供场地,并以每天300元左右的工资雇请被告人戴某华、戴某腾等11人 (均另案处理)从事实施提炼麻黄素活动。同时还雇请被告人卢某中协助邱某华一起管理工人和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被告人黄某东在明知被告人丘某文等人在实施提炼麻黄素活动的情况下,仍积极为被告人丘某文等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同年10月28日,该提炼麻黄素窝点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抓获被告人丘某文、卢某斌等人,并现场查扣不明液体145桶计7592.25千克、麻气黄草499袋计20440.7千克、不明白色粉末2袋计6.4千克、甲醇26桶、搅拌机2台、压榨机2台、粉碎机1台、电子秤1台等。随后,永定县公安局将所查扣的麻黄草、不明液体等物全部暂扣暂存在该山场的养鸡场仓库内。经鉴定,查获的麻黄草、不明液体中麻黄素含量总计为78.51千克、甲基麻黄素含量总计为0.235千克。

  被告人邱某华在公安机关捣毁该提炼麻黄素窝点时当场逃脱,之后邱某华回到龙岩市新罗区与被告人张某碧、卢某中共同商议决定,将公安机关暂扣在仓库内的麻黄草和生产设备偷走。2013年11月3日晚,被告人卢某中带领六七名搬运工人到永定县坎市镇坎市街将仓库内的20440.7千克麻黄草全部偷运至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赤坑村存放。同年11月28日,邱某华、张某碧被永定县公安局抓获。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