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草盂检察院全年减刑、假释案件70件无一错案

03.02.2015  18:12

 

    福建检察网2月3日讯(张学贵) 2014年,龙岩市青草盂检察院积极开展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监督工作,全年共出庭减刑、假释案件70件,无一错案。
    该院在开展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监督工作中重视庭前摸底调查。通过逐案阅卷审查,找罪犯本人、同改和管教民警谈话了解,以及列席减刑假释评审会、监狱长办公会等方法,件充分掌握减刑、假释罪犯奖惩考核、财产刑执行等认罪、悔罪表现情况,严把减刑、假释呈报条件和程序关口。对提请机关出示证据进行质证、对被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和证人进行询问,强化对刑罚执行机关提请权的监督。法庭调查结束后,检察人员发表《出庭检察意见》,运用已收集掌握并经庭审依法确认的证据,结合之前的同步监督和庭审监督工作,阐明同意或不同意减刑假释的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