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重要通告!青岛来榕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证明

13.10.2020  12:50

  10月12日,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发布重要通告。详情如下: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一、凡9月27日以来,有青岛旅居史的我市市民,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二、自10月12日起,由青岛来榕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全市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发热患者、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措施。

  四、我市市民近期如无必要,请勿前往青岛,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返榕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10月12日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