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查获182个超大蛇胆 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霸王蟒”

15.08.2015  10:31
厦门海关查获182个网纹蟒蛇胆 (胡晖摄) -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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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查获182个网纹蟒蛇胆 (胡晖摄)

新华网厦门8月14日电(记者 刘默涵)今天,专业机构鉴定结果显示,厦门海关隶属高崎机场海关日前查获的182个蛇胆为网纹蟒蛇胆,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也是该关近两年查获的首起蟒蛇胆案件。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一名内地男性旅客日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关员在对其行李进行过机检查时,发现其所携带的黑色手提包过机图像异常,开包查验后,发 现大量鸡蛋大小的疑似蛇胆,经清点共计182个。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鉴定,该批蛇胆来自有“霸王蟒”之称的网纹蟒,号称世界上最长、绞杀力最强的蟒蛇,被 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2物种,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据了解,除了蟒蛇胆以外,近年来,厦门高崎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多次查获旅客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案件,除了明知故犯的走私行径外,也 有不少系因为旅客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厦门海关提醒旅客,象牙、蛇皮、虎骨、沉香、紫檀木等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物品,属于禁止出入 境物品。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以及我国《海关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邮寄、携带、托运野生动 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没有相关机构的证明,旅客严禁携带野生动植物及其 制品入境。否则,当事人轻则受到海关行政处罚,没收有关制品,重则会被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