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中石油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霞浦盐田加油站等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通知
13.06.2016 01:50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闽商务网市场〔2016〕6号
中石油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霞浦盐田加油站等企业: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对中石油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霞浦盐田加油站等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通知如下:
一、同意核发中石油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霞浦盐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为梁彬,经营地址为宁德市霞浦县盐田乡村里村省道301线19公里300米,经营品种为汽油、柴油。
二、同意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南平销售分公司八仙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为王常保,经营地址为南平市延平区朱熹大道(八仙小区)旁,经营品种为汽油、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厅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赵萍,联系电话:0591-87270273。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6月3日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13.06.2016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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