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法院:筑围墙引邻里纠纷 拆心墙促双方和解

30.07.2014  13:41
  霞浦县溪南镇的周某、李某相邻而居。2013年9月份,李某将双方共同使用多年的一通道水泥硬化,并筑起围墙,致使周某房屋的两扇后门被堵及三扇窗户光线被挡,严重影响了周某房屋后门的通行、通风和采光。周某多次与李某协商不成,隧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拆除围墙。

  霞浦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情况。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若一判了之,执行起来十分困难,而且不利于邻里以后的相处,反而使矛盾升级。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邀请当地的长者一起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协商,周某、李某的“心墙”终于成功被拆除。最终,周某、李某达成协议,李某同意将围墙拆除,且保证不影响周某房屋的采光及通风。至此,该案圆满调结。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