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探索纪检派驻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改革

28.12.2015  13:34

   宁德网消息(夏斌 黄光亮 厉晓冬) 12月21日,周一,刚参加完单位的周一例会,郑德生就和工作处的另一名同事赶到县检察院,查阅封存在那里的某村财务账目,核对一笔群众实名举报件的财务凭证……

  郑德生是霞浦县卫计局纪检组长、也是县直纪检监察第一工作处的成员。成立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是霞浦县纪检监察机关,率先在全省进行派驻机构改革探索的一项举措。

   “履职难”和“难履职”的现状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一直存在着人少、权小、事杂,监督所在单位班子底气不足、手段缺乏、难以有效履职等尴尬局面,更谈不上能够有效独立查办案件。

  “当了近10年的纪检组长,换了2个单位,先后分管过单位的办公室、安全生产、精神文明、计生、综治等多个工作,就是没能够很好地做好纪检这个属于自己的‘主业’”,谈起自己当纪检组长的体会,霞浦县水利局纪检组长卢忠英感受颇深,“在派驻单位,纪检工作是个‘兼职’”。

  “从原有的派驻纪检机构运行模式看,普遍存在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等问题和弊病。”霞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彪一语中的,他说,县纪委实际上只向县直单位派驻了纪检组长,而纪检组长只是单位副职,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的监督,属于下级监督上级、同级监督同级,很难起到监督作用。

  多位县直部门纪检组长表示,以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为例,作为派驻的他们,如果介入监督,容易被认为插手其他分管领导业务,得罪人。

  “不少纪检组长跟县纪委的联系,也仅限于每年参加少有的几场会、填几张表格、写份汇报材料,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到了分管单位的业务工作上。”霞浦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汤欣钦说,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有150多个,而县纪委机关工作人员才41人,一个科室就两三个人,光靠他们,很难实现有效监督,许多纪检工作就只能靠电话、发文件。久而久之,便产生了身份和职责的模糊感,缺少了履行监督职能的动力。

   “寄人篱下”到“放开手脚”的转变

  如何有效摆脱和扭转原有纪检监察派驻机构面临的窘境和现状?

  从2013年8月开始,霞浦县率先在全省进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改革,成立“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对破解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弱化进行有益尝试和探索。

  “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县纪委将派驻县直单位的26名纪检组长、2名监察室主任收编县纪委统一管理,整合成立5个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集中办公,实行‘4+1’模式,规定工作处成员原则上每周在工作处上班4天、在所派驻单位上班1天。”张彪说,工作处主要职责是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协助抓好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县直152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及其所属系统被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全覆盖。纪检组长不参于所驻单位业务分工,只承担纪检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任务。将派驻机构由县纪委和派驻单位双重领导,改为县纪委直接领导。

  工作处成立伊始,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管理运行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工作运行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了派驻机构与县纪委、监察局、与管辖部门以及与县纪委机关各室间的关系;细化工作处职责,建立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纪律审查、集中办公、工作示范、工作联系、干部管理等8项基本制度。

  工作处制度明确规定,县直单位召开党组、班子会议或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工作处,并书面向工作处事先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县直单位每月必须向工作处报告“三公”经费运转情况,工作处每季度组织开展对所监督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处和县纪委机关各室通过“双周汇报、双月点评、年度考核”制度等,有效加强业务指导联系。

  今年以来,还实行了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委局机关各室、乡镇纪委“三位一体”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资源整合,加强纪律审查力量。同时,建立了工作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每半个月由分管副书记负责召集,协调落实有关事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处专项巡查制度,每个工作处围绕民生资金管理监督,选择一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主业荒废”到“亮点频现”的成效

  工作处成立后,派驻县直部门的纪检组长少了羁绊,可以放开手脚,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真正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2013年8月以来,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共先后监督县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772项,纠正违规事项7项,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专项督查中,发现问题201个,通报批评91个(次)单位,调查信访举报222件,纪律审查53人,诫勉谈话11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2份。仅县教育局纪检组就纪律审查30起,党政纪处分30人。“这在以前,根本是无法实现的。”县教育局纪检组长陈世平说。

  今年元月,县直某局8名干部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调查核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该局纪检组长薛碧姬颇有体会地说,“当了多年的纪检组长,现在才真正进入‘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