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检察院起诉非法倒卖滩涂案 九名被告获罪

26.02.2015  19:08

                          
    福建检察网2月26日讯(詹志华) 日前,经霞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非法转让69亩围海滩涂使用权的9名被告人获罪。
    经查:1987年间,被告人骆某、洪某、冯某、陈某、何某等6人,经霞浦县松港街道沙头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共同投资合股围垦沙头村白茶港滩涂69.9615亩,用于养殖。2011年间,被告人刘某、王某、林某经被告人何某等人联系,以每亩6.27万元向骆某、洪某、冯某、陈某等6人购得上述滩涂,共计支付价款人民币438.9万元。2011年10月10日,被告人刘某、王某、林某以每亩7.3万元共计价款人民币511万元将该土地转卖给林某某,从中赚取差价人民币72.1万元。
    经霞浦县国土资源局认定,上述69.9615亩土地属于松港街道沙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地类为围海滩涂(未利用地)。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九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告人王某、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一至三年不等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