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人大专题汇报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27.06.2014  12:08

6月25日,霞浦县人大主席池丽玉主持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常委会农经委主任林小勇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福建省气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并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县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负责人,部分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基层县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霞浦县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不断提高监测预警、预测预报和服务水平,在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防雷减灾、防抗台风、气象行政社会管理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减轻了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促进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工作要求,会议认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帮助气象部门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努力保持气象观测环境的稳定,保障气象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全社会合力共同支持气象工作。

会议建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气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对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机制,努力将气象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大海岛等偏远地区监测预警投入;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考核制度,将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加大地方气象事业经费投入。

会议要求气象部门要全面提高气象服务质量,在精确度、多样性、时效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公共气象服务职能,提高气象业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加强对政府和公众,特别是沿海、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的气象服务;进一步拓宽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实效性和覆盖率;要重视和加强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最后,会议决定尽快将《霞浦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及〈福建省气象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提交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霞浦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