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财起意 福建霞浦两男子劫杀一女并沉尸大海

19.07.2017  10:40

  两男子见财起意,共同劫杀一女子,并沉尸大海。福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披露,一审宣判姜某华、施某滨犯抢劫罪,判处姜某华死刑、施某滨无期徒刑。

  2016年3月6日农历正月二十八晚上,常年在外地打工的女子陈某荣手气不错,一天下来在北礵村打麻将赢了几千元。于是,陈某荣约了几个发小到村中一家小吃店吃宵夜。

  “今天赢了几千块,晚上该你请客了吧?”刚迈入小吃店,陈某荣的发小就对陈打趣道。不曾想,这无心之言,却引起了同在店中打牌的姜某华的注意。

  姜某华是北礵岛上一名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听到陈某荣赢钱后,遂找到同样是无业游民的施某滨,经商议准备潜入陈某荣住处行窃,但是撬门未果。于是,2人决定强行劫取陈某荣的财物,并进行了分工。

  当晚11时左右,陈某荣回到住处,在门口准备掏钥匙开门时,事先埋伏在旁的姜某华冲出,用上衣将陈某荣的头包住;不远处的施某滨上前将她的手机和钱包抢走,并先行离开。

  陈某荣拼命反抗,在挣扎的过程中透过衣服的缝隙看到对自己下手的是其弟弟的朋友姜某华,还叫道:“你不是我弟的朋友吗?”为制止陈某荣的强烈反抗及呼救,姜某华用手扼住陈某荣的颈部直至其丧失反应,尔后见陈某荣尚能动弹,又持砖块砸其头部。

  这时,施某滨重新返回现场,确认陈某荣已经死亡后,二人偷来一部助力车将尸体运往北礵岛一处废弃洞口内藏匿。事后,二人将抢到的四千多元分赃。第二天,二人不放心,还用砂石将洞口封堵。

  陈某荣的母亲第二天联系不到女儿很是焦急,在村中百姓共同寻找无果的情况下报警。姜、施二人听闻后感到后怕,于是在警方上岛的前一天深夜,再次来到废弃洞口,将陈某荣的尸体搬出,绑上在大石块上推入海中。

  警方经调查,将姜、施二人抓获归案。二人承认犯罪事实,并带领民警找到沉尸地点,将尸体打捞上来。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曾鸣 林志远 叶茂)

【责任编辑:施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