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购车 男子设局诈骗三个月骗了十几人

21.04.2017  19:53

  福州新闻网4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青山 张璐)“零首付”购车,“一条龙”借贷,看到这样的字眼,许多购车人有了兴趣。永泰男子张某利用精心设计的“零首付”购车骗局,在三个月内骗了十几人,造成150多万元损失。日前,永泰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据检方介绍,2015年10月至12月,张某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宣传“零首付”购车,由张某借首付款给购车人,购车人每月支付其利息并将新买的车辆抵押给张某,约定还完借款和利息即可将抵押车取回。车主的购车贷款等手续,由张某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时,张某拿出一叠厚厚的事先准备好的格式合同,包括购车合同、银行贷款合同等,并在其中夹杂转质押合同、授权合同等,利用购车人急切购车而疏于查看的心理,让购车人陷入他精心设计的骗局。

  张某拿到新车后立即将车转质押给他人从中牟利,事后还向不知情的购车人索要借款及利息。通过这种手段,张某在三个月内诈骗十几人,从中非法牟利10万余元,致使这些购车人不仅拿不到车,反而欠了一大笔银行贷款,造成经济损失150多万元。

  检察官说法:“零首付”购车指的是通过给车主垫付首付款,从中向车主收取高额利息,待车主利用车辆重新办理信用卡,再将信用卡内的钱套现用于偿还首付款提车,从而实现“零首付”购车,车主可以分期偿还首付款及银行贷款。由于信用卡套现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债主给车主垫付首付款,需以暂扣车主刚“落地”的车辆为前提,这时车辆不受车主保护,债主可以随意处置,这就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