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户口在外地起诉遇难 法援中心介入3小时维权

01.09.2016  14:10

  福州晚报9月1日讯(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榕法援)外来务工人员在福州务工时受伤,因赔偿问题与雇主闹到了法庭,可是在法院立案时却遇到棘手问题,由于雇主的户口在外地,不能在福州立案起诉。就在外省务工人员无助的时候,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通过3小时的沟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帮助外省务工人员讨回了赔偿款。

  江西省务工人员傅某在福州务工中受伤,可雇主在支付部分费用后拒绝赔偿。傅某为讨回自己应得的赔偿款,到仓山区法院立案庭起诉,要求雇主支付赔偿款。可是傅某却被告知,按照程序他应去雇主户口所在地四川起诉。去异地维权,傅某不管是从经济上还是身体上都吃不消。

  市法律援助中心派驻仓山法院联络点的律师了解到傅某的案情后,立即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汇报。考虑到异地诉讼成本较高,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导律师通过调解解决,并协调仓山法院给予支持。

  随后,援助律师通过电话与雇主沟通,对雇主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援助律师还告诉傅某,一旦调解不成,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可通过城际协作,在四川为其“零成本”维权。

  最后,经过援助律师与雇主3个小时的沟通,傅某于当日下午1点收到雇主支付的所有赔偿款,傅某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律师的热情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