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念好“三字经”
29.08.2016 11:06
本文来源: 法院
在全省首家设计并启用少年法庭标识,在全市率先开通少年审判微信公众平台,获得省级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省级青年突击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厦门市集美区法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从“爱”字出发,从“矫”字入手,突出“防”字宣传,积极打造少年审判的“集美三字经”,走出了一条法与情并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兼顾的少年审判之路。
从“爱”出发
推出“2+1”青春成长手册
“看着庭审中的你,诚恳的面容中还带着稚气。也许你还年轻,从来没想到过使用刀具伤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但也正是因为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只要你现在重新审视自己、认识自己,多做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日后你自然会成为对社会有贡献、有价值的人。”去年4月,未成年人小华(化名)因被人用“猜硬币”的游戏活动骗走数百元钱,一时情绪失控,用菜刀将人砍成重伤二级。在判决书后面,集美法院法官贴心地附上这份《法官对你说》,以谈心和寄语的方式,简要描述案件的犯罪心理、庭审情况以及对未成年犯未来成长的希望。
集美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陈于婧告诉记者,这是该院创新推出的“2+1”青春成长手册,除了在每份涉少刑事案件判决书后附上《法官对你说》外,还在送达判决书的同时,一并附上《成长明灯》和《家教建议》两份手册。
“在平时的审判工作中,我们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缺失。而在犯罪之后,家庭的教育更是不可或缺。”陈于婧介绍道,“2+1”青春成长手册从矫正犯罪心理、做好职业规划、和谐家庭氛围、发挥监管作用等角度,对未成年犯及其父母提出意见和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该系列成长手册每一份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法官针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同案情、不同家庭情况和不同的心理状态量身定制的。
目前,集美法院已经制作并发放了19份“2+1”青春成长手册。
对“矫”入手
率先成立心理调适中心
“爱”为守护,“矫”应根本。集美法院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涉诉青少年心理调适中心”, 深度关切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的心理问题修复和心灵成长,帮助少年犯确立正确的生活目标,有效地推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
该中心以涉诉青少年被告人、被害人及其家长为主要服务对象,辅导团队由专业心理辅导老师、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且具有心理辅导经验的基层组织人员和院校心理辅导志愿者等组成。
2014年,年满17周岁的小王与两位朋友在喝酒时,因口角将一对老夫妇打致轻微伤。庭审时,法官了解到小王是因为平日父母对其关心不够,一时冲动才走上犯罪道路。于是,法官马上和心理老师研究庭审中的调适方案,还在判后积极联系小王及其父母共同接受心理调适,并重点对小王进行职业规划的调适和引导。目前,小王已经顺利解矫,并在一家工厂务工,每月工资收入可达6000多元。
集美法院副院长柯俊龙介绍,心理调适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将心理辅导工作融入刑事审判工作中,判前由承办法官与心理辅导老师沟通案情,设立初步心理调适方案;审理时承办法官积极引导被告人,了解其成长背景和犯罪心理,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由心理辅导老师对被告人或未成年被害人进行跟踪回访式的心理调适,以实现最佳心理调适效果,达到避免再次犯罪的目的。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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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2016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