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 医患“无讼”是怎样做到的

21.11.2016  19:39
  为深化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积极打造并不断完善、升级“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快”机制: 让纠纷调解驶入快车道

  2011年11月,集美法院杏林人民法庭与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共同创建全国首个“无讼医疗区”。

  2014年5月,为进一步提升“无讼医疗区”化解纠纷功能,促进该项机制的转型升级,杏林法庭联合杏林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区医患纠纷调委会等8家单位构建“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即通过医患调解、法援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调解、法庭调解,力图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

  为充分发挥联调单位的作用,凸显“五位一体”联合调解平台的优势,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杏林法庭在已有的经验基础上着力打造“四快”化纠机制。

  “所谓‘四快’化纠机制,一是快速介入机制,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医院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工作人员,由平台工作人员对纠纷进行诉前登记,相关调解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开展心理疏导,引导患者或其家属理性表达诉求,防止矛盾升级。二是快速联动机制。整合优势资源,保证调解、法律援助、保险赔偿、法律服务等各环节无缝衔接,促进提前化解医患纠纷。三是快速调解机制。调解人员结合医院的治疗行为,分析纠纷症结,协调医患双方诉求,告知法律责任及诉讼风险,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平息矛盾。四是快速跟踪机制。对调解成功的医患纠纷,及时敦促履行义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对重大医患纠纷情况定期跟踪回访,避免医疗纠纷不断扩大,造成其他不良影响。”杏林法庭庭长林福赞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该项机制的内容及运作流程。

  通过上述“四快机制”,杏林法庭有效地将调解机制前移,将医患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纠纷不出医院、大纠纷不出法庭”。

  2015年5月,患者小陈到杏林分院接受手术,不料术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聚集在医院,不愿意接受第三方调解、尸检、医疗事故鉴定以及司法程序。杏林法庭法官林达在得知该纠纷后,立即启动“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迅速赶赴现场,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开展心理疏导,耐心听取诉求,平复家属的情绪,避免医患矛盾升级、激化。

  在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后,林达马上组织医院与家属面对面协商,依照法律法规向死者家属详细解释赔偿项目,引导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同时,他又协调保险公司帮助分析责任比例、估算赔偿金额及保险理赔金额,督促提高赔付效率,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赔偿100万元的调解协议。这一起重大医患纠纷以协商方式圆满落幕,直接体现了“四快”化纠机制在化解医患纠纷的良好效果。

  ■“三无产品”:

  使医患纠纷实现零诉讼

  医患纠纷,关乎着患者的生命、身体权益和医院有序的医治环境。每一起医患纠纷涉及到的影响范围、性质、标的、事态发展程度不同,但是每一起医患纠纷,都牵动着杏林法庭法官们的心。

  杏林法庭副庭长韩德坤对记者谈起了一起标的额仅800元的医患纠纷,这起案件看似较小,但是他对这起案件却是印象颇深。“这是患方主动找到我们要求帮忙处理这起纠纷的,这说明我们前期的努力逐渐起到了社会效果。”韩德坤介绍。

  原来,患者阿强系来厦务工人员,生病至杏林分院治疗,后因用药问题与医院产生纠纷,并要求医院赔偿,由于双方要求差距较大,一时无法自行和解。阿强在网上了解到集美法院有“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化解机制,并且公布了法官的联系方式,于是拨通了杏林法庭的电话。

  此案标的额虽小,但是杏林法庭法官却未因小而有所忽视、懈怠。韩德坤一接到电话,马上赶到医院,现场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医院赔偿了阿强800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上述案件事情虽小,但是却折射出当事人对法官的信赖,也反映法官对民生案件的重视以及责任感,更是反映了“五位一体”医患联合调解机制的突出成效。

  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杏林分院共发生55起医患纠纷,其中,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31起,由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调解3起,由医调委调解2起,由法庭诉前调解19起。在法庭诉前调解中,经医患双方申请司法确认3件,由法庭出具调解书16起。杏林分院没有一起医患纠纷经法庭判决解决,没有一起涉及医疗纠纷的信访事件发生,没有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化解机制成效显著。

  “所以我们戏称,自从有了‘五位一体’医患调解机制,杏林分院的医患纠纷就变成‘三无产品’,即无判决、无执行、无信访。”韩德坤笑着对记者说。

  ■全区推广:

  统一化解医患纠纷

  2016年4月的一天,小徐的妻子驾车到杏林分院做检查,并将车辆停放在医院停车场,车头紧邻一堆灰烬。小徐的妻子检查完毕驾车欲离开时,发现右车轮底部有明火,她立刻拨打报警电话。消防部门及时出动将火扑灭并出具火灾事故认定书,经查明引火源为紧邻车辆的一堆灰烬。事后小徐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这起案件虽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医患纠纷,但是因为我们‘五位一体’医患调解平台处理纠纷的便捷性、权威性、公正性,医院和原告方都期望我们加入予以处理,因此我们迅速到事故点进行现场调解。”庭长林福赞向记者说。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付小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因车辆已严重毁损,该车辆残值归原告小徐所有,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反映出“五位一体“医患调解机制运行趋向成熟,得到各方的肯定与认可,医院、患方以及社会对这一品牌机制充满信赖。

  据了解,集美法院经过认真的调研和前期准备,将“五位一体”医疗纠纷化解机制这一品牌推广到集美全区,在集美区对医患纠纷进行集中管辖,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医患纠纷的统一化解。同时,为适应医患纠纷专业审判的需要,集美法院抽调骨干审判力量,先行成立医疗纠纷专门合议庭,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该合议庭就设在杏林法庭,集中受理全区医疗纠纷案件,力图专业、快速、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原来“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仅在杏林分院进行适用,覆盖面小。而集美辖区内医疗机构众多,现有各级医疗机构180余家。随着集美新城的建设,辖区人口将逐渐增多,群众对医疗资源的需求也将逐步增加,集美区还将根据规划建设更多新的医疗机构,因此如何更好地处理辖区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成为当务之急。为进一步扩大“五位一体”的适用范围以及效果,也为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2016年6月,集美法院积极推动在集美全区建立统一的调处机制集中处理医患纠纷。

  “我们将杏林法庭原有联合8家单位构建的‘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进行升级,按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由区综治办、区法院、区卫计局、区司法局、保险协会等单位共同构建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统一处理医患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医患纠纷案件集中由杏林法庭管辖,以推进审判的专门化。”林福赞介绍,“今年8月,5家单位共同研究制订《关于“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在集美全区正式实施。”

  今年以来,杏林分院及厦门市第二医院共发生医患纠纷18起,其中,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4起,医调委调解5起,司法局调解3起,卫计局调解2起,法院诉前调解4起,“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呈现出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建立‘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将医患双方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单独依靠一方难以处理或者处理不好的医患纠纷,经联调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与引导,妥善加以解决。这有利于实现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及其他行业资源的有机整合,充分发挥各种资源各自的优势,将公正性、权威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对医患纠纷的最佳处理效果。”林福赞总结道。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