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免收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有关费用

27.04.2016  10:32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集美区民政局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免收婚姻及收养登记有关费用的建议。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自2016年5月1日起取消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收费。此举将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缩减办事环节,提升婚姻及收养登记工作的服务水平。

 

(集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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