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纳民间智慧 推进司法民主

25.02.2016  12:18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落实人民主权原则、保障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必然要求,是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途径。2015年5月以来,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审结案件9125件,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结1073件,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032件,一审陪审率为96.18%,2015年11月3日,该院作为福建省的试点单位代表,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记者日前来到福建龙海进行实地调查。

  落实多元随机

  注重选任成效

  根据龙海法院先前拟定的试点方案,要从司法辖区内的85余万常住人口中“海选”188名人民陪审员。像这样大规模海选人民陪审员,在漳州法院绝对是一次新的尝试。如何海选出如此庞大规模数量的陪审员呢?龙海法院始终将随机性原则贯穿选任全过程,突出随机性、多元性、均衡性,以乡镇为单位把全市划分为15个乡镇选区,按乡镇的人口数在全市的占比确定每个乡镇陪审员候选人的名额,运用自主研发随机抽选系统软件,会同司法局先后从15个选区符合条件的选民或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500名候选人,从审核通过后的225名候选人名单中,再经第二次随机抽选,最终确定173名陪审员人选。

  在资格审查阶段,该院严格把关,层层审核,会同人大、司法局组成资格审查组,先后集中深入15个乡镇开展候选人资格审查,人大派员全程指导监督,司法局派员全程配合协助,各乡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如部分乡镇镇长亲自出席资格审查座谈会发表动员讲话,15个乡镇政府主动提供会议室作为集中会面座谈场所等。

  “为加快资格审查进度,资格审查组与辖区派出法庭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自觉加班加点,不避高温酷暑,深入既定安排的乡镇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会面。这一做法赢得了众多候选人的理解和支持。”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黄毅挺介绍说。

  在具体的审查实践中,该院会同人大、司法局工作人员认真审查候选人的年龄、学历条件、身体状况、有无刑事犯罪记录、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有无受过党政纪处理等资格条件。经过发布公告、随机抽选候选人、资格审查、随机确定人选、提请审议任命、对外公示等选任程序,圆满完成了188名人民陪审员的随机选任任务。截至目前,该院共有258名陪审员,其中台胞陪审员共21名,人民陪审员人数与一线办案法官人数比为5∶1,实现188∶85万的“海选”含金量。

  记者了解到,新任的188名陪审员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从年龄和学历上看,年龄均在28周岁及以上,平均年龄上升,大专以上比重下降,充分体现了年龄和学历“一升一降”的要求;从职业分布来看,基层干部、工商业人员、社区工作者、普通居民、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等基层一线群众139名,占比73.9%,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具有教育、工程技术、医学、生态等专业背景的人员15人,满足专业陪审需求。

  选任台胞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是龙海法院涉台审判的一大特色。根据涉台案件数量、台企数额、台胞分布状况,确定台胞陪审员名额数21名,单列制订选任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由当地台办、台商协会和外经贸局推荐确定15名台胞陪审员候选人,经调查走访,征求候选人个人意愿,层层筛查候选人,最终确定15名台胞陪审员人选。改革试点以来,该院邀请台胞陪审员担任涉台案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17件28人次,参与案件调解14件,调解率为82.3%。

  完善参审机制

  探索职权改革

  “逐步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是这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

  如何使人民陪审员拥有应有的权利,更好地履职,2015年12月29日,龙海市法院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2016年1月4日起全面启用这一套新的参审工作规则,有效推进新一轮陪审员参审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细则》从确定适用陪审制、陪审案件的筛选机制、随机抽选适用、回避、庭审工作规则、合议庭组成模式、评议、陪审员署名等一系列参审机制予以明确和细化,并在全面调研摸清本院适用陪审制的案件数量情况下,根据每年适用陪审制审理案件1300余件的实际情况,明确改革试点中陪审员的年人均参审案件数上限为10件,确保陪审员均衡参审。

  与此同时,该院结合近年来案件数量激增的客观因素,研究确定适用陪审制审理的陪审模式分为普通陪审制和大陪审制。普通陪审制合议庭结构为“1+2”或“2+1”即“1名法官+2名陪审员”或“2名法官+1名陪审员”,大陪审制合议庭成员5至9人,合议庭结构为“1+4”“3+2”“3+4”和“3+6”即1名法官+4名陪审员、3名法官+2名陪审员、3名法官+4名陪审员和3名法官+6名陪审员。截至目前,适用普通程序的合议庭模式均采取“1+2”或“2+1”模式,大陪审制模式也在逐步推进落实之中。

  在随机抽选使用操作方面,《细则》规定,凡是适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案件,规定开庭前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脑随机方式抽选参审陪审员,并抽选相同人数的候补陪审员。系统会根据随机抽选结果,按顺序向陪审员发送案件开庭短信通知,如第一顺序陪审员反馈不能参审或陪审员提出回避事由经审查成立,及时从候补人员中依次重新确定参审人选,2016年1月以来,按照新的参审细则要求,邀请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案件审理数108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100%。规范参审内容。

  《细则》还对人民陪审员庭前阅卷,参与案件评议、裁判文书签名确认等制度予以规范,并将法官或审判辅助人员抽选和使用的陪审员的工作情况纳入陪审员业绩评估考核。

  “此次改革试点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充分尊重陪审员的阅卷权、调查权、调解权和庭审评议等权利,让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该院陪审办负责人林建华对记者谈到。

  运用“互联网+人民陪审”

  突出信息化管理

  自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该院突出加强信息化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的融合应用,通过自主研发两款信息化应用软件,实现陪审员随机选任、随机抽取参审、参审流程管理、陪审业绩档案等过程全留痕,搭建了陪审员信息化管理的技术平台。

  该院立案庭庭长康建盛是一名信息化管理软件研发“专家”,在他的努力钻研下,为改革试点“量身订制”了两款应用软件:“陪审员随机抽选工作软件”和“陪审员参审工作管理软件”。

  2015年11月,康建盛完成对参审管理软件系统的改造升级,并于今年1月4日正式上线运行。该软件系统设有人员信息库、随机抽选、履职事务管理、业绩评价等一系列功能,提高陪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记者通过“参审工作管理软件系统”发现,该院将258名陪审员建立人员信息库,并进行人员分类,具体分为案件管辖区类陪审员、涉台案件类陪审员和专业技术类陪审员。在具体抽取实践中,该院坚持随机抽选,自定义案件所需的陪审员数量,并对现有的258名陪审员进行灵活随机抽选。首先抽选正式参审的陪审员,也可以根据案件实际需要,自主选择是否需要随机抽选相应比例的候选陪审员,未列入候补名单的陪审员不得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参审案件,并由案件承办法官软件的短信功能发送开庭通知至陪审员手机中。

  依托管理软件系统,该院还对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庭前阅卷、参加开庭、合议、评议等工作流程进行留痕记录,法官通过采取点击“”“”的方式对陪审员对案件评议结果是否被采纳进行登记,参审各个节点信息全留痕,实现履职事务管理信息化。通过这一软件还可以了解每个陪审员参审、缺席次数等,并进行相应的业绩考核,作为对其进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并归入其业绩档案。

  完善便捷的随机抽选和参审管理工作的软件,引起不少兄弟法院的关注。一些省内外兄弟法院专程到龙海法院实地学习随机抽选和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管理软件的工作流程,龙海法院还将该软件无偿为福建省内其他4家试点法院使用,同时参审管理的功能也为其他试点法院参审改革和管理的探索提供思路和技术参考。

  此外,该院不断强化陪审员履职保障服务,积极落实陪审员误工补贴、交通补助,积极向市政府申请增拨陪审专项业务经费25万元,将陪审员专项业务经费由50万元提高至75万元;设立陪审员管理机构和活动场所,布置装修办公室,挂牌“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和“陪审员之家”,配备相应的桌椅、电脑等办公室设备,并实现了各项制度全部上墙,确保陪审员管理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以及陪审员有固定的活动场所,为陪审员工作、学习和休息提供方便。

  该院院长翁志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在选任中存在户籍人口信息授权困难,户籍基本信息不匹配而增加了资格审查难度;二是部分群众或陪审员因认识不足以及工陪矛盾影响了陪审员选任及参审的积极性;三是台胞陪审员选任上缺乏规范的选任办法;四是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划分标准难以界定;五是法官对陪审员制度的了解和参审工作的理解认识有待加强。

  他还表示,今后该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要从管理和保障上下功夫,逐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培训、管理、考核、保障等制度,逐步提升参审补助标准;要从深化参审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法官与陪审员在适用新的参审规则审理案件上稳步过渡,进一步探索细化和完善陪审员只参与事实认定;要从探索台胞陪审员选任机制上下功夫,立足龙海特色,积极探索台胞陪审员随机选任和参审工作新模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