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试点“救急难”包括医疗等31个项目可申请

21.04.2016  12:41
  

  近日,国家民政部对莆田荔城区开展的“救急难”综合试点平台进行调研,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救急难”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等给予了肯定。据了解,荔城区于去年7月份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单位,“救急难”涵盖8项内容31个救助项目。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八千多万元,遭遇急难的市民得到有效的精准救助。

  记者了解到,目前荔城区已在各个镇街建立了“救急难”平台。救助对象为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一年的居民。申请人可直接向平台求助,由平台统一受理、办理或转办申请“救急难”事项。救助共分为8项内容31个救助项目。

  1 基本生活急难救助:1.对突遇重大意外伤害、因病、因灾、因祸导致可预见的一年内全家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居民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2.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食物、衣服、返程车票等实物救助。

  2 受灾人员急难救助:1.对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过渡性生活保障救助;2.对遭遇自然灾害、火灾等导致无家可归的人员提供临时住宿救助;3.对遭遇自然灾害、火灾等导致农村住房倒塌、人身伤亡及低保对象、残疾人遭遇意外伤害的人员提供理赔救助。

  3 医疗急难救助:1.对贫困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大病门诊,贫困精神病人门诊提供门诊医疗费救助;2.对在本辖区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提供疾病应急救助。

  4 教育急难救助:1.对就读本区内公办幼儿园、高中的城乡低保对象提供免交学费救助;2.对本区籍2014年前考录的城乡低保对象本科以上(含本科)在校大学生和2014年新考录的城乡低保对象大专以上(含大专)新生提供教育救助金;3.对贫困残疾人及子女在校提供残疾人助学金救助;4.对在本辖区内公办高中就读的农村户口的计生纯女户提供减免学费和增加生活补助救助,考上大学本一、本二公立院校的提供助学金;5.对考上本科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提供助学金;6.对在本区高中学校就读考上本科的困难学生提供慈善教育救助金。

  5 住房急难救助:1.对城乡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提供建房补助;2.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提供资金修缮;3.对农村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入住敬老院救助;4.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救助。

  6 就业急难救助:1.对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致贫的低保家庭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救助;2.对因缺劳动技能致贫的低保家庭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救助;3.对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家庭提供残疾人小额扶贫贷款救助;4.对计生困难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家庭提供计生小额贴息贷款救助;5.对计生贫困母亲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家庭提供幸福工程帮扶资金救助。

  7 临时急难救助:1.对遭受急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提供临时救助;2.对遭受急难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事业困难职工家庭提供“送温暖工程基金”临时救助。

  8 司法急难救助:对案由发生在本辖区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因经济困难或者发生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代理费用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小芳)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