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难制约电动汽车推广 榕加快配备充换电设施

10.10.2015  09:41

  榕城街头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福州新闻网10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孙漫 谢星星 见习记者 林宇熙 蒋雅琛)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意见强调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这意味着,充电设施建设滞后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情况将会改变,电动汽车时代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记者了解到,去年底,省政府出台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八项措施。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已审议我市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具体措施,近期将对外公布。

   福州一些措施走在全省前面

  去年底,省政府出台措施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其中在充换电设施建设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路灯灯杆、咪表、加油站、加气站等场地建设充换电设施;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换电设施。

  “我市已制定相关政策,其中一些措施还走在全省前面。”昨日,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落实省里部署,我市还提出了一些自有措施,比如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在现有停车场(位)配建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

  我省和我市还从加大用电支持、鼓励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延长谷时段3小时(由每日23:00至次日7:00调整为每日21:00至次日8:00),且在2020年以前免收基本电费。

   今年加快配备“充电站”

  国家电网福州供电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进一步推广普及,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充换电设施建设还将有新动作。

  据介绍,我市将对现有78座旧充电接口的充电桩及城市充电站进行统一升级,更换为与现行充电接口一致;将在城区内新建4座对外开放供市民使用的城市充电站,目前正在选址;针对我市辖区境内高速充电站“空白”的情况,今年将在沈海高速及京台高速福州段5对服务区建成10座充电站,每对服务区配备2台120kw充电机,可同时供4辆小型纯电动汽车进行快充补电,目前正陆续进场施工。

  “这些充换电设施都力争在年底建成投运,最大程度服务车主。”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