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意外责任险 业内称福州八成以上游泳馆未投保
(记者陈聪文柳涛)今后,游泳场所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也可以投上一份保险,一旦游泳馆发生伤亡事故,可大大减轻经营者的赔付压力。近日,某台资保险公司在福州推出了专门针对游泳场所的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的一款保险——游泳馆公众意外责任险,受到极大关注。
然而,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该险企推出“游泳险”并非个例,但是市场效果并不理想。据了解,该台资保险公司推出游泳馆公众意外责任险并不是行业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早在2005年6月底,由中体保险经纪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就联合游泳协会推出了新险种——游泳场所公众责任险,但是由于理赔条件过于苛刻等原因,投保率一直较低。
“最低每年5000元保费,就可获得累计赔偿限额50万元。而且还跟一般公众责任险有很大区别,承保范围广,比如上述所称的猝死也在赔偿范围内,只要是在承包业者于游泳馆区域范围内。而对于安全措施较好的游泳馆还可以适当降低保费。关键是我们还首创了如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公司就会先行支付保额的10%慰问金给家属。”该台资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此前也经常看到消息称,消费者在游泳馆内发生意外,遭遇理赔难,最终打上官司。所以,游泳场所经营者购买保险的目的,不仅可以大大减低赔偿风险,也是为了尽快了断事故处理,通过保险理赔,减少游泳馆和受害者之间的纠纷。”一名保险行业业内人士说。
“在大陆推出这项险种,我们都有经过前期的市场调研,发现还是有很大空间的。以福州为例,估计超过八成的游泳馆没有投相关保险,这样一来,游泳馆的风险防范能力大大降低。”保险行业一业内人士表示。
究竟为何大多数游泳馆不参与投保?
位于左海附近的一家游泳馆负责人道出了顾虑,他告诉东南快报记者,首先是担心保费高,其次因为之前有媒体曝出,投保后发生游泳者猝死事故,却得不到赔偿,令不少游泳场所经营者无法完全信任。
“说白了,就是觉得没必要投保。面上这款保险产品可以大大降低游泳馆的风险抵抗能力,但真发生事故后,真能像保险公司说的那样吗?我们心里也没谱啊。我们馆更多的是注意自身安全防范工作的把控,比如配备救生员数量、其他硬件设施等方面下功夫。”该位负责人说。